| 索 引 号: | K13651684/2021-20403 | 主题分类: |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|
| 组配分类: | 村镇建设 | 体裁分类: | 其他 |
| 发布机构: | 溧水区城建局 | 生成日期: | 2021-03-09 |
| 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| 信息名称: | 我区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 | ||
| 文 号: | 关 键 词: | 安全隐患排查;农村房屋安全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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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
近日,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,总结当前工作,部署下一步目标任务,副区长唐海清出席会议,并通报了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。区城建局、房产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农业农村局、规资分局、应急管理局、消防大队及一区七镇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。
会上,区城建局副局长魏振通报了全区目前的进展情况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,坚决打赢排查整治攻坚战,真正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自去年底起,我区迅速行动,全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成立了领导小组,出台《溧水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》,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。根据国家住建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,排查整治对象覆盖我区行政村建制范围内的所有房屋,并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。区城建局根据省民政厅提供的我区行政村目录,和开发区、各镇(街)提供的辖区内现有行政村的数量进行核实比对,核定我区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行政村数量共39个,开发区、各镇街上报辖区内行政村覆盖范围总户数为42359户。今年初,我区加快排查工作节奏,截至2月24日录入全国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平台房屋户数7447户,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13户。其中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472户,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有6户;未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6950户,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06户;非自建房25户,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户。
会上,副区长唐海清要求各镇街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性的6户自建房,必须在5月底完成整治工作,全区行政村内的房屋排查工作在5月底要完成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根据职能抓好工作。排查出有隐患的房屋要边鉴定边整治。各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,促进后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,及时上报整治信息,确保我区高标准、高质量的圆满完成三年整治工作。









